(2007-7-27 18:56) 本论坛音乐系统正式开放~~点击导航条里的【音乐】即可进入。若有推荐曲目请到天籁村推荐~~          (2007-7-27 17:08) 论坛QQ群:35300059 请大家在申请+入论坛Q群时,在验证消息一栏里输入你在论坛的昵称或是证明你是论坛的会员。谢谢配合!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-10-7 0:00) 为了让论坛有声有色,严禁发恶意灌水贴(纯表情帖、纯符号贴、回帖未满5个字等),请大家注意。     法院通告 被起诉用户名单: 塞外的狼 囚犯名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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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法院管理办法:


一、所有注册用户都享有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,可对违反以下条例者提起诉讼:

(一)违反论坛注册服务条款规定内容的;

(二)进行恶意灌水,或捏造散布谣言的;

(三)采用非法手段在社区谋取利益的;

(四)其它扰乱论坛和社区正常秩序的行为。


二、原告提起的诉讼由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共同审理,陪审团由各版版主组成。

三、原告提起诉讼应确保实事求是,并提供被告犯罪的详细证据/说明;被告可以进行申诉,法院会结合原被告陈词进行审理。

四、如有造谣、诬告的行为,将视情节对原告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
五、入狱囚犯可以由其他人进行保释,保释出狱人员如再次被判有罪,将加重处罚。

法字第1144
原告:大骨头君麻吕
被告:﹎¨▕愛慧ɑ
处理时间:2007年11月02号19时23分
案情经过:﹎¨▕愛慧ɑ 有恶意灌水行为
状告理由:他自己发的主题没人回复,他就不停发不停发,连发了几乎五六张,甚至有不少纯表情的帖!
原告要求:终生监禁
被告申诉:无话可说
法官陈词:入狱一星期
判决结果:经过法庭仔细深入的调查研究,被告﹎¨▕愛慧ɑ犯罪事实确凿,决定给予入狱一星期的处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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